(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集合竞价时,成交数量确定的方法:   可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格。

2、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的价格。

3、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的价格。

4、 两个以上申报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仍有两个以上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其中间价为成交价格。

5、 集合竞价的所有交易以同一价格成交。

6、最终成交价格确认好的交易量就是集合竞价时成交数量。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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