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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消息显示,中国人寿财险两家支公司同时领到罚单,稷山县支公司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被责令整改,罚款6万元;相关责任人,经理李纲被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截图: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  中国人寿财险河津市支公司因拒不依法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义务,被责令整改,罚款10万元;经理曹效军被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截图: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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